6月1日国管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要: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指引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可通过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方式。
主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公共机构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从严控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以及碳排放强度。对黄河流域9省(区)公共机构用水总量和强度实施严格控制。
5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安排标准节能减碳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
“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如下: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范围
↑全国机构能源消费占比变化图
碳排放主要包括3个范围: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其他相关但非直接的活动产生的排放。
就公共机构而言,直接排放主要是指: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和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具体包括锅炉房或开水房消耗的燃煤、天然气、燃油等。
间接排放主要是指消耗外购电力和外购热力产生的排放,具体包括公共机构照明、空调(新风)、电梯等所消耗的除光伏、风力等可再生能源以外的外购电力,以及采暖、生活热水所消耗的除光热等可再生能源以外的外购热力(热水或蒸汽)。
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
公共机构处于能源消费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最主要的路径是前2个:尽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减少或者不使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耗产生的直接排放,有效提高外购电力、热力等能源利用效率,减少间接排放。为此,公共机构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推动用能结构持续优化。
推进北方地区公共机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减少煤炭消费;
另外,还可以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购买绿电等措施,减少间接碳排放。
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从管理节能的角度,深入贯彻实施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执行能耗定额管理,强化节能指标约束力。
从技术节能的角度,新建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公共建筑应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达到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能耗建筑标准,提升节能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节能,加大对数据中心机房、空调(供暖)、食堂等重点用能部位和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
“HI-RE”系统技术节能
助力公共建筑实现绿色建筑标准
可根据建筑自身情况,进行系统改造
老旧建筑普通空调的能效提升改造
集中生活热水的节能改造
工业热水的节能改造
大型公共建筑冷冻机房控制系统改造
......
“HI-RE”系统可实现节能效果
一、能源站夏季综合能源费用降低>30%
通过传感器网络与算法控制直流变频水泵,水泵能耗降低50~80%;
末端(空调内机、新风机组等)通过人工智能控制直流变频电机与水流量,能耗降低50~80%。
二、能源站冬季综合能源费用可降低30~70%
与普通热泵机组相比,主机/压缩机能耗降低约15~30%
水泵能耗降低 50~80%。
三、末端(空调内机)能耗降低 80~90%
新风机组等能耗降低约 50%。
四、新风余热交换节能 70%